法規名稱: 工廠設立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工業類別及適用範圍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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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屬冶煉工業:以礦石為原料之金屬冶煉工業,包括煉銅、鋅、鎘、
    鋁、鎳、鉛、鋼鐵等工業。
二、煉油工業:以原油為原料之煉製工業。
三、石油化學基本工業:指石油化學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包括乙烯、丙
    烯、丁烯、丁二稀、芳香烴等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
四、紙漿工業:以稻草、蔗渣、木片、樹皮為原料之化學紙漿製造工業(
    包括嫘縈紙漿)。
五、水泥製造工業:以礦石為原料製造水泥之工業。
六、農藥原體製造工業:指農藥原體合成、製造工業(無合成作業之加工
    業除外)。
七、煉焦工業:以煤為原料煉製焦炭之工業。
八、二氧化鈦製造工業:以鈦礦為原料之鈦白粉製造工業。
九、重金屬硬脂酸鹽安定劑製造業:以融溶法製造者除外。
十、染、顏料工業:指有機、無機染、顏料、塗料、油漆及其中間體之合
    成或製造工業。
十一、皮革工業:以生、熟皮或鹽漬皮為原料,經鞣革作業「濕操作」之
    皮革製造工業(但無濕操作之加工業除外)。
十二、羊毛工業:以羊毛為原料經洗滌、脫脂、碳化等作業之工業。
十三、造紙工業:以紙漿、廢紙為原料或以竹片為原料採機械製漿,半化
    學製漿之造紙工業。
十四、石灰工業:以灰石為原料製造石灰之工業。
十五、肥料工業:指各種有機、無機肥料之製造工業(但僅摻配者除外)
    。
十六、酸鹼工業:指各種無機酸(如硫酸、鹽酸、硝酸、氫氟酸);鹼(
    如燒鹼、純鹼)之製造工業。
十七、活性碳工業:以木屑或椰子殼等為原料製造活性碳之工業。
十八、瀝青拌合與預拌混凝土工業:以砂石、水泥或瀝青為原料之拌合工
    業。
十九、石綿工業:指石綿為主要原料之加工業。
二十、石油化學中間原料工業:以石油化學基本原料,產製中間原料或產
    品之工業。
二十一、樹脂、塑膠、橡膠製造工業:指經由聚合反應製造樹脂、塑膠、
    橡膠產品之工業(但無聚合反應僅調配、加工者除外)。
二十二、人纖工業:指各種合成纖維或再生纖維(如螺縈纖維)之製造工
    業。
二十三、紡織染整工業:包括洗染工廠(但無染整作業之紡織業除外)。
二十四、電鍍及陽極處理工業:指專業從事電鍍及陽極處理者。
二十五、廢料處理業:以廢料、渣為原料之製造工業、包括廢油、廢溶劑
    煉製業、廢鉛、鋅、銅、鎳或其廢渣為原料之冶煉業及以廢鐵為原料
    之電弧爐煉鋼業、廢酸、鹼處理業、廢五金焚化處理業。
二十六、醱酵工業:指味精、酵母、氨基酸、檸檬酸等製造工業及釀酒業
    。
二十七、鎳、鎘、鉛、汞電池製造工業:指使用鎳、鎘、鉛、水銀或其氧
    化物為電池原料之工業。
二十八、印刷電路板工業:指有蝕刻作業者。
二十九、半導體工業:係指從事積體電路晶圓製造、晶圓封裝、磊晶、光
    罩製造、導線架製造工業。
三十、乙炔製造業。
三十一、基本化學工業之氰化鉀、氰化鈉、氰化物等製造業。
三十二、汽機車製造業。
三十三、船舶或飛航器製造業。
三十四、高分子架橋劑製造業。
三十五、環境衛生用藥原體製造工業:指環境衛生用藥原體合成、製造工
    業(含環境衛生用微生物製劑,無合成作業之加工業除外)。
三十六、人用藥原體製造工業:指人用藥原體合成、製造工業(無合成作
    業之加工業除外)。
三十七、水泥熟料研磨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