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享有者,委託人或其繼承人得隨時終止信託。
  前項委託人或其繼承人於不利於受託人之時期終止信託者,應負損害賠
  償責任。但有不得已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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