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1月16日

條文關聯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及職務管理。
  二、職員派免、遷調、任用、銓審。
  三、職員勤惰之考核及紀錄。
  四、職員獎懲案件之核議。
  五、職員考績(考成)之擬辦。
  六、職員訓練、進修之擬議及籌辦。
  七、職員加班、差假之核簽、登記、值日之排定考查。
  八、職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事項之擬辦。
  九、職員薪俸及各項補助之審核。
  十、人事資料之登記、管理、移轉、動態陳報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製。
  十一、本局人事規章之擬訂。
  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服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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