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80
人,瀏覽人次:
82586722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融資融券代理業務帳簿劃撥 作業配合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證券金融事業辦理信用交易時,得使用融資融券專戶處理與客戶保管劃撥 帳戶及代理信用交易專戶相互間有價證券之轉撥。
〔立法理由〕
為使各章則用語一致,爰修正本條。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