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期貨交易所(以下稱期交所)應與本公司簽訂開戶契約書,並檢附印鑑卡
一式二份,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成為本公司參加人,憑以辦理有價證券抵繳
保證金帳簿劃撥作業。
本公司於期交所辦妥開戶作業後,操作「開戶基本資料建檔」交易(交易
代號 140),於期交所保管劃撥帳戶設置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專戶(帳號
0050890000-1)。
〔立法理由〕
依現行實務作業,期貨交易所送交印鑑卡二份即已符合需求,另為使各章
則用語一致,爰修正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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