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部審核承銷商輔導作業及評估報告作業程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2月13日

條文關聯

  審核證券承銷商每月申報輔導資料彙總表如發現受輔導公司有發生重大
  異常情事時,應進行瞭解該重大異常事項對該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及
  其所擬改善計畫。審核人員執行前述作業必要時,得抽查證券承銷商之
  輔導作業工作底稿;原則上於每月二十五日前完成處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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