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

條文關聯

前條所稱客戶須知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商品內容摘要。
二、投資風險說明。
三、市價評估說明。
四、交易糾紛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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