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險以銀行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由銀行與輸出入銀行訂立一年期之 「輸出融資綜合保險契約」。 本保險依被保險人擬向輸出入銀行申請投保之融資額度,分為授權案件 及專案申請案件二種,前項融資額度未達輸出入銀行所定額度者,為授 權案件,被保險人應向輸出入銀行洽訂保險額度;融資額度在輸出入銀 行所定額度以上者,為專案申請案件,被保險人應填送擬融資出口廠商 之徵信報告及有關資料,供輸出入銀行核定保險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