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28
人,瀏覽人次:
82742326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輸出保險辦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六條
本保險以輸出匯票金額為保險價額。但輸出匯票金額大於輸出貨物總價 時,以輸出貨物總價為保險金額。 政治危險之保險金額得為保險價額百分之百;信用危險之保險金額以保 險價額百分之九十為限。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