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對外各項服務得酌收費用,計收標準以收支平衡維持運作為原則 ,並應報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定之。 董事、監察人得核實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審查費或研究費等業務相關 費用,其支給標準應報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