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科收支款項,應隨時分別登簿。 每日收支完畢後,應即檢齊單據,送會計室登帳。
一、有關訴訟費用收入處理之規範,機關本可依其權限或職權逕行頒訂行 政規則,無庸明文規範,爰刪除第三項之規定。 二、其餘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