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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757-§966)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七百七十五條(自然排水承水義務)
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 自然流至之水為鄰地所必需者,土地所有人縱因其土地利用之必要,不 得妨阻其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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