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85
人,瀏覽人次:
82679175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757-§966)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八百七十九條之一(物上保證人之免除責任)
第三人為債務人設定抵押權時,如債權人免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者,於 前條第二項保證人應分擔部分之限度內,該部分抵押權消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