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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757-§966)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八百八十一條之十七(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普通抵押權之規定)
最高限額抵押權,除第八百六十一條第二項、第八百六十九條第一項、 第八百七十條、第八百七十條之一、第八百七十條之二、第八百八十條 之規定外,準用關於普通抵押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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