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757-§966)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3日

條文關聯

  最高限額抵押權,除第八百六十一條第二項、第八百六十九條第一項、
  第八百七十條、第八百七十條之一、第八百七十條之二、第八百八十條
  之規定外,準用關於普通抵押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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