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757-§966)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3日

條文關聯

  善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向回復請求人請求償還
  。但已就占有物取得孳息者,不得請求償還通常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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