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12
人,瀏覽人次:
82573279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停車場洽公便民停車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1月06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停車場(以下簡稱各區停車場)洽公便民停車收費 基準如附表。
附件-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停車場洽公便民停車收費基準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