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5月31日

條文關聯

  喪失已簽妥支票申請掛失止付補發及已掛失止付支票尋獲時,應依臺北
  市市庫支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九條有關規定辦理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