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自治組織設置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09日

條文關聯

  自治組織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
  二、宗旨。
  三、會址。
  四、任務。
  五、組織。
  六、會員資格之取得及喪失。
  七、會員之權利及義務。
  八、會長、副會長、幹部與代表之名額、任期、職權及選任方式。
  九、會議及議決方式。
  十、經費及會計。
  十一、其他依法令應載明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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