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稱行道樹,指本市道路綠帶及廣場上栽植之樹木;所稱毀
  損,指行道樹受損或枯死;所稱管理維護,指栽種、移植、修剪、整枝
  、中耕、除草、補植、澆水、施肥、防颱、病蟲害防治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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