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門牌位置數值資料提供使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用語定義如下:
一、門牌位置數值資料(以下簡稱門牌資料):指民政局按季依門牌異動
    資料,辦理現場調查並建置之數值資料;其內容涵蓋門牌號碼與門牌
    位置坐標等數值資料。
二、互惠方案:指申請使用者提出有助本府地理資料建置、維護更新與利
    用之方案或有利於本府市政建設發展之研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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