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屍體之調查程序如下: 一 查明死者姓名、身分。 二 經民眾指認有疑似對象,則進行相關處所之採證。 三 根據現場勘查採證或解剖及查訪等資料研判致死原因。 四 如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以一般刑案偵查。如有他殺嫌疑 ,應以殺人案件進行偵查並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