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中醫醫院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8月04日

條文關聯

  本院置顧問醫師、秘書、科主任、室主任、技正、主治醫師、護理督導
  員、股長、住院總醫師、住院醫師、護理長、護理師、營養師、藥師、
  技士、科員、社會服務員、衛生教育指導員、技佐、護士、病歷管理員
  、辦事員、書記。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