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測量大隊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03日

條文關聯

  本大隊設左列各課室分掌各有關事項:
  一、第一課:掌理三角、圖根測量、測量標管及維護、本市市界及河川
      區域土地劃定會勘等事項。
  二、第二課:掌理戶地測量、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預定地逕為分割、土地
      勘查、未登錄地測量等事項。
  三、第三課:掌理地籍圖重測、地籍界址調查測量、計算面積、製圖及
      重劃區域複測、補測等事項。
  四、督察室:掌理測繪業務之規劃、法規之擬定、整理、及研究發展督
      導考核暨測繪成果複檢、地籍資料管理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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