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自來水水質標準表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9月29日

所有條文

依自來水法第十條規定訂定臺北市自來水水質標準表如左:
一、細菌性標準:
┌───────────────┬───────┐
│名                          稱│最 大 容 許 量│
├───────────────┼───────┤
│大腸菌數密度                  │一.0(膜濾法│
│                              │,個/一00毫│
│                              │升)月平均值  │
├───────────────┼───────┤
│總菌落數                      │一00個/毫升│
└───────────────┴───────┘
二、物理性標準:
┌───────────────┬───────┐
│名                          稱│最 大 容 許 量│
├───────────────┼───────┤
│濁度                          │四(NTU 、濁度│
│                              │單位)        │
├───────────────┼───────┤
│色度                          │十五(鈷鉑、單│
│                              │位)          │
├───────────────┼───────┤
│臭度                          │三(初嗅數)  │
└───────────────┴───────┘
三、化學性標準:
(一)有毒物質:
┌───────────────┬───────┐
│名                          稱│最大容許量(毫│
│                              │克/公升)    │
├───────────────┼───────┤
│鉛(以Pb表示)                │0.0五      │
├───────────────┼───────┤
│硒(以Se表示)                │0.0一      │
├───────────────┼───────┤
│砷(以As表示)                │0.0五      │
├───────────────┼───────┤
│鉻(以Cr表示)                │0.0五      │
├───────────────┼───────┤
│鎘(以Cd表示)                │0.0一      │
├───────────────┼───────┤
│銀(以Ag表示)                │0.0五      │
├───────────────┼───────┤
│汞(以Hg表示)                │0.00二    │
├───────────────┼───────┤
│氰鹽(以CN表示)              │0.0一      │
├───────────────┼───────┤
│農藥                          │              │
├───────────────┼───────┤
│(1)安特靈(Endrin)           │0.00二    │
├───────────────┼───────┤
│(2)靈丹(Lindane)            │0.00四    │
├───────────────┼───────┤
│(3)飛佈達及衍生物(Heptachlor,│0.00一    │
│   Heptachlor epoxide)       │              │
├───────────────┼───────┤
│(4)滴滴涕及其衍生物(DDT,DDD, │0.00一    │
│   DDE)                      │              │
├───────────────┼───────┤
│(5)阿特靈、地特靈(Aldrin,Die-│0.00三    │
│   ldrin)                    │              │
├───────────────┼───────┤
│(6)毒殺芬(Toxaphene)        │0.00五    │
├───────────────┼───────┤
│(7)安殺番(Endosulfan)       │0.00三    │
├───────────────┼───────┤
│(8)五氯酚及其鹽類(PCP,Pentac-│0.00五    │
│   hlorophenol)              │              │
├───────────────┼───────┤
│(9)除草劑(Herbicide).丁基拉│0.一        │
│   草( Butachlor )、巴拉刈(│              │
│    Parapuat)2,4-地(2,4-D)│              │
│    〕                        │              │
└───────────────┴───────┘
(二)可能影響健康物質:
┌───────────────┬───────┐
│名                          稱│最大容許量(毫│
│                              │克/公升)    │
├───────────────┼───────┤
│氟鹽(以F表示)               │0.八        │
├───────────────┼───────┤
│硝酸鹽氮(以N03 z表示)       │一0.0      │
├───────────────┼───────┤
│總三鹵甲烷(THMs)            │0.一        │
├───────────────┼───────┤
│揮發性有機物(VOCs)          │              │
├───────────────┼───────┤
│(1)三氯乙稀(Trichloroethylene│0.00五    │
│   )                         │              │
├───────────────┼───────┤
│(2)四氯化碳(Carbon tetrachlo-│0.00五    │
│   ride)                     │              │
├───────────────┼───────┤
│(3)1,1,1-三氯乙烷(1,1,1 │0.二0      │
│   -Trichloroethane)        │              │
├───────────────┼───────┤
│(4)1,2-二氯乙烷(1,2-Dich-│0.00五    │
│   loroethane)               │              │
├───────────────┼───────┤
│(5)氯乙稀(Vinylchloride)    │0.00二    │
├───────────────┼───────┤
│(6)苯(Benzene)              │0.00五    │
├───────────────┼───────┤
│(7)對-二氯苯(Para-Dichloro-│0.0七五    │
│   benzene)                  │              │
├───────────────┼───────┤
│(8)1,1-二氯乙稀(1,1-Dichlo-│0.00七    │
│   roethylene)               │              │
└───────────────┴───────┘
(三)能影響自來水適飲性物質:
┌───────────────┬───────┐
│名                          稱│最大容許量(毫│
│                              │克/公升)    │
├───────────────┼───────┤
│鐵(以Fe表示)                │0.三        │
├───────────────┼───────┤
│錳(以Mn表示)                │0.0五      │
├───────────────┼───────┤
│銅(以Cu表示)                │一.0        │
├───────────────┼───────┤
│鋅(以Zu表示)                │五.0        │
├───────────────┼───────┤
│氯鹽(以C1表示)              │二五0        │
├───────────────┼───────┤
│硫酸鹽(以S042表示)          │二五0        │
├───────────────┼───────┤
│游離氨氮(以NH3 N表示)       │不得檢出      │
├───────────────┼───────┤
│亞硝酸鹽氮(以NO2-N表示)    │不得檢出      │
├───────────────┼───────┤
│酚類                          │0.00      │
├───────────────┼───────┤
│總硬度(以CaCO3表示)         │三00        │
├───────────────┼───────┤
│總溶解固體量                  │五00        │
├───────────────┼───────┤
│陰離子界面活性劑(以MBAS表示)│0.五        │
└───────────────┴───────┘
(四)有效餘氯
┌───────────────┬───────┐
│名                          稱│含量(毫克/公│
│                              │升)          │
├───────────────┼───────┤
│自由有效餘氯                  │0.二-0.八│
├───────────────┼───────┤
│結合有效餘氯                  │一.0以上    │
└───────────────┴───────┘
(五)PH值之規定:
┌───────────────┬───────┐
│名                          稱│氫離子濃度(毫│
│                              │克/公升)    │
├───────────────┼───────┤
│PH值                          │六.五-八.五│
└───────────────┴───────┘
四、放射性標準:
    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