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82
人,瀏覽人次:
85100406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縣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14日
編章節
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招標文件書圖之編審
﹝§3﹞
第三章 招標
﹝§7﹞
第四章 決標
﹝§15﹞
第五章 履約管理
﹝§22﹞
第六章 驗收
﹝§24﹞
第七章 附則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