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為本市災害發生時,能迅速掌握災情狀況統籌救災,本府各編
組單位立即調度指揮搶救災害,有效執行各項應變及善後處理工作,
以發揮本府整體救災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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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相關法令及規定:
一、災害防救法暨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二、基隆市防災害應變中心編組作業要點。
三、基隆市議會第十五屆第二次大會市長施政總報告,規劃未來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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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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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
一、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災害損失彙計表(表一)。
二、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災情統計表(表二)。
三、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轄區人員傷亡清冊(表三)。
四、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房屋全(半)倒清冊(表四)。
五、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災害損失統計即報表(表五)。
六、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申請國軍支援救災需求表(表六)。
七、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輪值表(表七)。
八、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作業人員簽到表(表八)。
九、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陳報單(表九)。
十、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即時通報單(表十)。
十一、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災情管制表(表十一)。
十二、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各編組單位動員人次統計表(表十二)。
十三、基隆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各編組單位動員車輛、裝備器材統計表(
表十三)。
十四、基隆市救災指揮系統表(附件一)。
十五、基隆市災難防救通報系統(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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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名詞解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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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其他:
一、依本府各種災害防救標準作業規範所列五類十三種災害,本市區分為
下列各種災害應變中心:
(一)颱風災害應變中心
(二)地震災害應變中心
(三)水災災害應變中心
(四)旱災災害應變中心
(五)寒害災害應變中心
(六)土石流災害應變中心
(七)重大火災災害應變中心
(八)重大爆炸災害應變中心
(九)公用氣體、油料及電氣管線災害應變中心
(十)空難災害應變中心
(十一)海難災害應變中心
(十二)重大交通事故災害應變中心
(十三)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中心
二、災害應變中心係一臨時任務編組,由指揮官、副指揮官及本府各局、
處、室組成,指揮官由市長擔任,副指揮官由副市長擔任。
三、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各任務編組單位業務或人員有所調整異動時,本標
準作業程序所列編組名冊及指揮系統表亦配合修正之。
四、本市災害應變中心設置於信二路299號防災大樓二樓會議室。
五、本市災害應變中心通訊電話:
(一)自動電話:(02)24288913、24288927
(二)警用電話:(732)2915-19
(三)傳真電話:(02)2427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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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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