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場設下列各組,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活動組:體育訓練、競賽、表演、調查、研究及輔導事項。 二、總務組:場地、設備之管理、維護、印信、文書出納、庶務等事項 。 前項各組置組長,總務組組長由相當人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