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26日

條文關聯

業者申請纜線暫掛雨水下水道,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管理機關申請:
一、有線電視系統營運許可證、行動電話業務特許執照或綜合網路業務網
    路建設許可證影本三份。
二、佈設路線圖及使用雨水下水道位置圖,並標註佈設長度。
三、設計平面圖、斷面圖、引上管及設施位置詳圖等施工圖說。
四、道路主管機關評估有影響市區交通及市民通行,不同意挖掘之文件。
管理機關收件後,應於二週內會勘、審查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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