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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停車場管理暨收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4月10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駕駛人停車應依照停車標線、標誌及管理人員之指引停放整齊,並不得 使用遮陽、防雨布套,違者,不得使用停車場,並令其駛離。 違反前項規定,致毀損停車場內設施者,應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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