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接受委託服務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計畫書。 二、法人簡介。 三、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四、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五、捐助(組織)章程。 六、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之接受委託工作計畫書及其會議紀錄。 七、董(理)事、監事及工作人員名冊及財產清冊。 八、最近二年之預決算書與財務說明。 九、最近二年內之董(理)事會會議紀錄。 十、其他委託業務有關應備文件。 前項第四款至第九款應備之文件,應經主管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