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委託民間辦理社會福利服務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1月09日

條文關聯

  前條第一項申請計畫書內容,依下列事項覈實填列:
  一、接受委託之緣由。
  二、申請人名稱(全銜)。
  三、委託方案名稱。
  四、服務目標。
  五、服務對象、人數及需求評估。
  六、服務內容或方式、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對受服務對象權益之維護
      及相關執行說明。
  七、人力配置。
  八、預算分配、收支預算表、經費來源(附證明文件)
      。
  九、服務效益。
  十、其他與委託服務工作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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