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99年9月21日

條文關聯

  主任請假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輔導員代行,輔導員因故不能代行
  時,由本府派員代行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