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縣簡易自來水事業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8月18日

條文關聯

經營每日供水量在三千立方公尺以下之簡易自來水事業,適用本辦法之規
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