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庫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04日

條文關聯

  市庫代理銀行經管各機關之票據、證券、財產契據及其他財物之保管,
  應由各分庫或代辦機構於月終將各寄存機關保管品收付情形,分別開具
  寄存保管品核對清單,送各寄存機關核對,並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底,
  填具寄存保管品餘額表轉報總庫送市庫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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