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為規範本市法規(以下簡稱市法規)及行政規 則之制定、訂定、修正、施行、適用、廢止及管理,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
市法規分為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及委辦規則。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規範內部秩序及運作,得依權限或職權 訂定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