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縣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預算編造與執行、決算之編造及會計事務之處理,依預算法、
  決算法、會計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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