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為俾利辦理公共衛生保健,便利地區民眾醫療照護與醫療門 診業務之可近性服務,提昇衛生醫療水準及醫療服務品質,特依醫療法 第21規定特訂定本標準。
南投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暨慢性病防治所門診醫療收費標準如附表。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