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00
人,瀏覽人次:
88462015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場地維護費設備器材使用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所有條文
第一條
本標準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場地使用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場地維護費設備器材使用費收費標準如附表。
附表
第三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