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條文關聯

幼兒園各項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應依本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專帳
處理,並依規定年限保存收支憑證。
私立幼兒園會計帳簿與憑證之管理,應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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