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使用場地需改期者,應於活動七日前告知,並由本府公園場地未預定之 閒置時間配合改期。 使用者於約定使用時間取消使用,其所繳納之費用概不退還,但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風災、地震、空襲等不可抗力之事故,致使用者無法如期使用。 二、本府因特殊需要收回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