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19
人,瀏覽人次:
82558013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里民大會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02月02日
條文關聯
第六條
里民大會開會時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由主席徵求出席里民 過半數之同意延長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