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互助經費之籌措及解繳方式如下: 一、政府負擔部分:以互助人每人每月新臺幣五百元計算,由主管機關 編列預算,於年度開始後一次撥入專戶,如有不足依照預算程序辦 理。 二、互助人負擔部分(以下簡稱互助金):互助人每人每月繳納新臺幣 一百五十元,由參加互助機關出納及會計單位,自互助人每月應領 之款項予以扣繳,於當月十日前解繳專戶,並編製互助金計算表一 份送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