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旗津地區觀光發展建設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5月02日

條文關聯

  旗津地區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經費來源如下:
  一、地方政府自籌款。
  二、旗津地區建設基金。
  三、中央政府補助款。
  四、相關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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