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旗津地區觀光發展建設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5月02日

條文關聯

  為促進旗津地區之觀光,並提供旅客購物之優惠,得由本市主管機關依
  法令特許設置旗津地區免稅購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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