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3月11日

條文關聯

  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保護高雄市(以下簡稱本市)消費者權
  益,提升消費生活品質,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本市消費者保護,除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依本自條
  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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