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62
人,瀏覽人次:
82494253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3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二條
本府消費行政主管機關為建設局,負責協調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推動消費者保護各項業務。 前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明時,由本府消費行政主管機關簽請市長召集 相關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護官會商後核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