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設館務會議,由館長召集並為主席,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 臨時會議,以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館長。 二、秘書。 三、組長。 四、會計員。 五、人事管理員。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由館長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或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