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電影圖書館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館設館務會議,由館長召集並為主席,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
  臨時會議,以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館長。
  二、秘書。
  三、組長。
  四、會計員。
  五、人事管理員。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由館長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或參加。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