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商店街區管理輔導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06日

條文關聯

  前條攤位之位置、規格、樣式及展售商品之種類,由管理委員會訂定,
  經會員大會二分之一以上會員出席,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
  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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