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家長會費。 二、捐款收入。 三、其他收入。 前項第一款家長會費之收取,得委託學校代辦,其支用由家長會自行辦 理。各學期第一次委員會會議結束後,一個月內應將家長會費款項撥入 家長會專戶。 第一項第二款捐款收入,其以對外募捐方式辦理者,應經會員代表大會 決議,以自由捐獻方式為之,且不得透過學校教職員工募款。 捐款者與學校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定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其所為 之捐款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