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91年2月15日

條文關聯

  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排除道路障礙車輛,維護交通秩序與安
  全,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